台东公[2018] 9号
台州市椒江区发改局、台州市椒江区司法局:
根据浙价服〔2018〕14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和规范公证机构服务收费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现就本处开展政府指导价管理以外的其他服务,根据服务项目所耗工时、业务难易程度、责任风险大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当事人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如下,特予以上报。
附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外的公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浙江省台州市东海公证处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外的公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服务项目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一、现场监督类公证 |
1、涉及非政府部门的现场监督类公证 |
每人每小时1200元 |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涉及不动产的,依具体服务事项协商收费。 |
二、保全证据 |
2、保全证据 |
每件最低1000元 |
参照现场监督类公证收费标准,依具体服务事项协商收费。 |
三、保管遗嘱、文书 |
3、保管遗嘱 |
每件每年300元 |
不足1年按1年计算,需租用银行保险箱的,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行支付。 |
4、保管文书 |
每件每月50元 |
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需租用银行保险箱的,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行支付。 |
四、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业务 |
5、抵押登记 |
每件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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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与公证相关的服务收费 |
6、代拟和修改民事法律文书 |
每件200-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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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代拟和修改有关公司章程、合同文本等经济法律文书 |
每件500-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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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出具公证法律意见书 |
每件最低1000元 |
依具体服务事项协商收费 |
9、常年公证法律顾问 |
每年最低5000元 |
依具体服务事项协商收费 |
10、当事人无法举证,委托公证机构核实、取证的 |
本执业区域范围内 |
每次200元 |
如取证中产生其他费用的,由申请人依实际发生另行支付。 |
本执业区域范围外 |
每次最低500元 |
依具体服务事项协商收费 |
接受其他公证机构委托核实、取证的 |
每件500元 |
如核实取证中产生其他费用的,依实际发生另行支付。 |
11、外出办证 |
每次最低200元 |
参照核实、取证收费标准收费 |
12、公证档案查阅 |
每卷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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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涉台公证书副本邮寄 |
平递,每个证号40元;特快专递,每个证号190元(同一当事人申办有数个证号的,其中一个证号收取190元,其他证号每个收取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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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代办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事务 |
每件300元 |
依具体服务事项协商收费 |
注:
1、公证书相关文书(包括公证书所证明的文件)需翻译的,本处将提前告知当事人并由当事人确认,翻译费由当事人承担。
2、在上述收费标准规定的幅度内,本处根据耗费的工作时间、事务的难易程度、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公证事项可能引发的风险和责任等,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金额,该协商的金额以书面形式确定。
3、上述收费标准中未列明的公证服务项目的收费,参照政府指导价确定的收费标准或本标准中最相近似的项目,协商收取。
4、本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