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不是啥都能公证的
爷爷名下的手机吉祥号要继承做公证、藏獒配种做公证、做变性手术公证、做忠贞公证……随着人们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的提高,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进行证据保全的人越来越多,而且公证的内容也五花八门。不过,因为需要公证的事项缺少法律依据,是无法进行公证的。
奇葩公证屡见不鲜
近日,一位姓王的女士到台州市东海公证处咨询,希望办理一份忠诚公证。王女士表示,办理一份忠诚协议书公证,就是为了防止丈夫有外遇。如果丈夫将来出轨则要支付女方相应的巨额赔偿金及将双方名下的房产作为补偿全部过户到女方名下。
“婚姻法中对夫妻双方的忠实义务只是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对于违反感情忠贞的行为如何处置,法律并没有直接的规定。日常生活中,夫妻忠实义务更多是由道德来调整的。”当负责接待的公证员将这些内容告知王女士时,她只能悻悻离开。
据记者了解,曾经还有一个为情夫怀孕的女子,因被情夫原配发现,怕自身权益受到伤害,而想到保证书公证,以求得到部分财产。但是,公证员明确回复,婚姻法明确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该协议违背了婚姻法的规定及公序良俗,拒绝了该公证申请。
奇葩公证对公证人员来言屡见不鲜,但是,公证人员也表示,不是啥都能公证的。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对于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或者没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公证机构不予公证。
新型公证“加盟”助威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老百姓法律意识的提高,近年来,出现不少新型公证,如电话录音公证、QQ聊天记录公证、手机短信公证等。今年前5个月,台州市东海公证处受理此类公证,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0%左右。
生活中,亲戚朋友间互相借钱的情况屡有发生,不少人碍于情面或基于信任,或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在缺乏法律意识的情况下,往往忽略了保存书面的证据材料,有的甚至采用口头方式进行经济上的交易往来。如此一来,若碰上有借无还的情况,当事人又往往会因为没有证据而伤透脑筋。如电话录音公证就能作为“呈堂证供”,帮债主“排忧解难”。
那么,市民办理电话录音公证需要准备什么呢?
电话录音保全证据公证,公证的是拨打电话的过程及通话内容,但是对于接电话的人是谁,电话号码是谁的,公证书无法证明。因此在使用录音证据保全公证书时需要预先收集这些证据,这样才能保证录音证据公证被法院采纳。
随着信息时代变革节奏的不断加快,信息的存在与取得的方式发生了飞跃。除了电话录音、手机短信形式的公证外,微博、微信也将慢慢走上了“证人席”,有了这些新型公证的“加盟”助威,不仅为民众维权提供方便,也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